馬太福音 12 章 16-21 節     

 

「又囑咐他們,不要給他傳名。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揀選、所親愛、心裡所喜悅的,我要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他不爭競,不喧嚷,街上也沒有人聽見他的聲音。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等他施行公理,叫公理得勝;外邦人都要仰望他的名。』」

 

       這段聖經特別指耶穌在地上的工作,祂靠著神的靈施行神蹟奇事,使自己的話語帶著權柄能力。耶穌在卅歲前,並沒有行任何神蹟;祂卅歲出來傳道後,聖靈的恩膏降在祂身上,傳道時帶著權柄,趕鬼和禱告時帶著能力。聖靈降臨在祂身上,能叫瞎眼的得看見,瘸腿的能行走,受壓制的得自由。同樣地,事奉神的人,也需要尋求聖靈的恩膏能力。按照人的本性,沒有辦法事奉神,唯有當我們倚靠神、親近神,領受聖靈恩膏時,才能在自己事奉中帶出權柄和能力。

 

       主不但有聖靈在身上,祂也必將公理傳給外邦。耶穌有一個使命,不但要把救恩帶給猶太人,更要帶給外邦人,帶給世上所有的人。神的心意不是只拯救少數人,乃是為萬國萬民,這就是約翰福音3:16說的「神愛世人」。這節聖經沒有說神愛少數人或猶太 人,而是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神的心是寬廣的,願意萬人都得救,不願有一人沈淪;主到這個世界上,乃要將公理傳給萬邦。

 

       耶穌默默來到這個世界,祂降生馬槽,在世上度過卅三年半的日子;最後祂被釘在十字架上,默然為我們受苦。在十字架上,祂親自擔當我們一切罪孽,也代替我們承受神對罪惡的刑罰,好叫我們能夠因著祂,得到自由與釋放。正因祂在十字架上曾為我們受苦,承受罪的刑罰,才明白在罪惡權勢下的我們心裡的痛苦,也明白我們生命像壓傷的蘆葦、將殘的燈火。祂能夠把安慰、救恩帶給需要的人群,我們雖是壓傷的蘆葦,祂卻不折斷;雖像將殘的燈火,祂卻不吹滅,這是何等寶貴的一件事。

       

    

Pastor Tong與劉彤牧師同心禱告
主,感謝你,因你在十字架上親自擔當我們一切軟弱。我們雖像壓傷的蘆葦,也像將殘的燈火,但你卻不棄絕我們。求你將愛充滿澆灌我們中間,當我們仰望你時,你的救恩就臨到。感謝禱告奉耶穌得勝的名祈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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