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3 章 23-24 節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許多人不明白罪的定義,覺得自己沒有殺人放火,怎麼有罪呢?其實罪不只是外在的罪行,更是一種內心拒絶神的態度。所謂「虧缺了神的榮耀」,就是沒有用神當得的榮耀來榮耀祂;本來神創造我們時,乃是要在我們身上訴說自己的榮耀與美德。創造萬物時,祂看一切都是美好,更用自己的形像造人,要在人身上反映出祂的榮美。當人在生活上拒絶神時,就將身上能夠反映神榮美的功能關閉了,神的榮耀不再能在人身上顯明出來,這就是虧缺了神的榮耀。 本來要在人身上彰顯出來的榮耀,現在不能彰顯了,這就是聖經中所說的罪。人總喜歡以自我為中心,覺得自己比別人好。在自我中心裡,我們看見這個「罪」,使我們與神的關係斷絶,也與人的關係斷絶,更與自我的關係斷絶。罪惡使人失去平安、喜樂與滿足,但感謝神,因為祂的愛,為我們預備了救恩。因著耶穌在十架上的救恩,為我們彌補了這個虧欠,使我們生命得以重新完全,在基督裡可以白白稱義。我們不但可以白白稱義,更可以白白領受神一切恩典、醫治和能力。你今天有沒有來到主的面前,白白領受祂的恩典呢?
與劉彤牧師同心禱告
主,求你赦免我們過去的罪,我們實在犯罪,虧缺了你的榮耀。求主用寶血潔淨我們,使我們坦然無懼來到主施恩的寶座前,領受你一切恩典。感謝禱告奉耶穌得勝的名祈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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