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6 章 1-8 節     

 

「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既是這樣,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麼嗎?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恥。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斷弟兄的事嗎?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

 

       保羅在此特別提到信徒訴訟的原則,首先保羅在第7節裡面講到信徒不應當彼此告狀,因為這完全違反屬靈生命的原則。很多時候我們人活在地上的時候,我們強調對與錯,很多時候我們強調對與錯只是為滿足人自我中心、自以為義,但是事實上屬靈的原則卻不是如此的。

 

       在屬靈的生命裡面,所強調的不是對與錯,因為在教會裡面更強調那愛與捨己。只有在愛和捨己裡面的時候,我們才能夠彼此相愛、彼此扶持。但再次說,不是對與錯不重要,但很多時候發現我們所強調、所高舉的只是人的自以為義而已,反而教會受到非常大的虧損,教會當中彼此分門別類;求神讓我們看見原來基督的心意不是如此,基督為我們捨己,基督為我們吃虧,好讓偉大的救贖成就在我們身上,而今天你我也要效法耶穌基督的愛,我們彼此相愛。

 

       這裡說為主吃虧,不是一種盲目的吃虧,在這裡保羅所說的訴訟是信徒之間的原則,若不是在信徒之間而是信徒與非信徒之間,當然可以上一般法院來訴訟;但是信徒之間的訴訟是應在教會長者跟牧者面前一同來尋求神的帶領,求神給我們公平的解決,深深地相信神的靈會指引我們的道路。若是真的解決不了,仍然需要回到法律系統裡面,但是真正的原則是,當我們在基督裡不可虧負別人,更是不可虧負的我們的弟兄姊妹。

       

    

Pastor Tong與劉彤牧師同心禱告
親愛的主,求你再次提醒我們,看見在基督裡面你已經捨己,你的生命在我們裡面成就那偉大的救贖,也求主讓我們效法你受苦的心志,若在教會有彼此紛爭的現象,求神給我們智慧一同靠你自己來解決 。感謝禱告奉耶穌得勝的名祈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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